川报观察记者 范瑞鸣 图片来自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10月14日,川报观察记者从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关于全市2019年上半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的通报》在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上发布,通报中显示,2019年7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查组按照“双随机”原则对22个检测机构及其相关的在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通报显示,在建工程存在问题的四个项目包括:花样年·智荟城B地块(6#-8#)楼、我的大学四期7号楼、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旅游环线三标、成都曼蒂尼雅酒店。

其中,花样年·智荟城B地块(6#-8#)楼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建设单位委托检测合同存在漏项(无防水材料、钢筋拉拔检测委托)。二、防水材料无送样台账。三、混凝土试块养护不规范。四、样品未按要求绑定二维码。

成都曼蒂尼雅酒店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取样、送样台账与检测报告信息不能唯一对应。二、 现场无养护设施。三、样品未按要求绑定二维码。

我的大学四期7号楼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建设单位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第三方检测活动。二、现场养护设施无法满足工程需要。三、责任主体未建立不合格检测项台账。四、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开展自检。

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旅游环线三标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建设单位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第三方检测活动。二、建设单位将施工单位委托自检的检测机构作为第三方检机构在检测监管平台中上传检测报告,存在不按规定送检试样行为。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花样年·智荟城B地块(6#-8#)楼、成都曼蒂尼雅酒店两个在建项目工程按照《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信用扣分。

对存在建设单位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行为的“我的大学四期7号楼”和“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旅游环线三标”两项目,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41号)第三十一条,责令改正,移送城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给予行政处罚。依照相关规定,予以相关责任单位信用扣分。

通报强调,希望各检测机构和施工、监理单位引以为戒,严格执行质量检测相关管理规定。成都市住建局将严格依照《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成住建[2019]116号),加强信用管理,规范全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