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张庭铭

10月11日,广元全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委彭清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该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委书记王菲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邹自景主持会议。

赵恒 摄

调整改革的时间如何安排?

会议指出,按照省上相关要求,本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非贫困或者现在已经脱贫摘帽的县(市、区),于10月启动;第二批为未脱贫摘帽的县(市、区),在脱贫摘帽后启动,半年内基本完成。

具体到广元来说:已经摘帽的利州、青川、昭化、朝天等区县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11月20日前县区完成调整研究报告,并上报到市政府。11月30日前,由市政府上报到省政府。批复后,10日内完成调整工作。未摘帽的区县,在脱贫摘帽后启动。

乡镇行政区域调整以后涉改干部如何安置?

会议指出,根据省上相关要求,按照富余人员逐步消化、不搞断崖式精简分流的原则,对因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富余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干部条件和意愿,可采取交流到市县级部门任职、职数限额内晋升职级退出现任职务以及提前退休等方式,妥善做好安排。对晋升职级退出现任职务的,保留待遇不变。

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会议还强调,在本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要结合广元实际,注意谋取长远发展,要兼顾乡镇改革与乡村振兴,着力做大做强县级政府驻地镇、中心镇以及特色镇,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另外,会议还指出在调整中要注意回应群众诉求,要在被撤并的乡镇保留涉及民生保障、服务群众的机构,不削弱便民服务能力。

当天的会议,还对其他涉及调整改革的问题进行了部署。

广元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市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