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刘佳

10月11日,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酒类、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糕点、饮料、蜂产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饼干、冷冻饮品共12类食品303批次样品。结果发现,15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7批次酒类不合格、2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批次糕点不合格、2批次饮料不合格样品、1批次蜂产品不合格。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饼干、冷冻饮品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名单如下

仁寿县视高镇天发芝麻糕店销售的标称由仁寿县张三芝麻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桃仁)芝麻糕(冷加工类糕点)”,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20,10,30,30,20 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0 CFU/g。

威远县有间酒坊生产的“5元白酒”,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结果为0.000450 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另有1批次该被抽样单位于同一日期加工的计量称重“6元白酒”也检出同样问题。

广汉市杨亨兵中餐馆销售的“卤猪头肉(自制酱卤肉制品)”,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验结果为14 m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绵阳市经开区老郭酒水经营部销售的“白酒”,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结果为0.243 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另有1批次该被抽样单位于2019年4月2日购进的散装“白酒”也检出同样问题。

梅西商业有限公司自贡第一分公司销售的“韭菜”,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检验结果为0.18 mg,标准规定为≤0.05 mg。

泸县万福商业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泸州市邓氏土特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张坝牌油菜花蜂蜜”,不合格项目为诺氟沙星,检验结果为87.5 μ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资中纯高粱酒销售的“白酒”,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结果为0.00343 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另有1批次该被抽样单位于2019年5月4日生产的散装计量“白酒”也检出同样问题。

自贡市高新区开心吃典餐饮店销售的“泡青菜”,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0.68 g,标准规定为≤0.1 g。

纯真高粱酒销售的“纯高粱酒(白酒)”,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结果为0.284 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西昌市长安农贸市场刘东祥蔬菜摊位销售的“芹菜”,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检验结果为0.61 mg,标准规定为≤0.05 mg。

标称由成都龙腾四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川府雪核桃花生(复合植物蛋白饮料)”,不合格项目为蛋白质,检验结果为0.35 g/100mL,标准规定为≥0.5 g/100mL。另有1批次该被标称生产企业于2019年5月20日生产的同一规格“高钙核桃(复合蛋白饮品)”也检出同样问题。‍

据悉,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上述不合格产品,可以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