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 王若晔

9月20日,四川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工作推进会在成都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大型装置、单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等,原则上都应当对社会开放共享,涉及保密政策等法律法规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上述设备仪器的主要涉及单位包括四川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部分企业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及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及大型科学设施中心等研究实验基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