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刘春华

9月20日,省法院院长王树江为“九寨沟旅游环保法庭”揭牌。“九寨沟旅游环保法庭”是阿坝州第一个旅游环保法庭,也是“8.8”九寨沟地震后处于震中的法庭重建后的首次亮相。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能作用,在省法院的支持下,阿坝州法院在九寨沟景区和黄龙景区分别设立旅游环保法庭。运用司法手段、使用简易程序,就地、快速解决和处理旅游纠纷,从而使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维护。

“考虑到旅游环保法庭成立初期,社会各界对旅游环保法庭及涉旅环保纠纷调处模式了解不足,旅游环保法庭主要定位于法律服务保障,法庭干警定位于“生态法官”,我们致力于加大在景区的普法宣传力度,景区哪里有纠纷就在哪里办案。法庭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实行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的速裁速执机制,在能迅速维护群众权益的同时,以案说法,起到审理一案宣传一片的效果。”九寨沟旅游环保法庭庭长刘媛媛说。

九寨沟作为旅游胜地享誉中外,其辖区内生态旅游资源丰富,拥有“世界自然遗产”“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绿色环球21”三项国际桂冠,是国家首批、世界知名的5A级风景名胜区,自然环境优美、生物物种资源丰富,是阿坝乃至全省展示民族文化和旅游形象的重要窗口和名片。同时,九寨沟地处长江黄河上游,担负着保护“中华水塔”的重任,是川西北生态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保护屏障。

王树江表示,新的机构承载新的使命,新的起点赋予新的任务。九寨沟旅游环保法庭挂牌后,其职责将从单纯办理案件延伸到景区及周边的旅游环境资源保护。此外,法庭将立足藏区实际,探索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开发司法服务新模式,总结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区治理经验,推进旅游环保法庭文化建设实质化,主动融入“法的内涵、院的特色、文的品味、化的功能”,培养“三高六质”法官,涵养法庭文化,将九寨沟旅游环保法庭建成阿坝法院的又一个特色窗口,“以点带面”推动阿坝州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