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华

家里即便是年迈的老人,帮着自己带孩子,是很多家庭的一种常态,大家似乎也习以为常。正因如此,不少人将其视为“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最近,据9月19日澎湃新闻说,四川绵阳的王大妈“拉下面子”,将儿子儿媳告上了法庭,索要14万“带孙费”。近日,绵阳市游仙区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王大妈的儿子儿媳应支付王大妈为抚养孙子所垫支的抚养费近7万元。

我浏览了一下几大门户网站上的网友评论,大多对王大妈的举动表示不解,有人说:“这简直奇怪了怪了,你确定带着孙辈不觉得快乐吗?”;“看来这儿子不是你亲生的,是充话费送的吧”;“七万元索到手之后,你两老口准备去北欧十月游么,但估计费用还差一大截”……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网友的这番评论,代表着一种社会心态——“隔辈亲”,而且,都没觉得有啥不妥。

民间有一顺口溜说:“人说隔代亲,如今感受深。孙女哭一哭,爷奶倍痛心。孙女笑一笑,二老好开心……”其中道出了这一几千年延续至今的传统。而今,许多家庭仍然这样接续着,无论城市还是乡村。而今,王大妈突然间“拉下面子”,向“义务带孙”说不,并动真格把事儿弄到法庭上来扳手腕,就显得有些另类,这也是不被大多数网友点赞的原因所在。那么,王大妈究竟该不该向儿子索要“带孙费”呢?

明话个人认为,这并无不妥。王大妈的这一举动,虽然少见,但事出有据,可谓依理依法。要知道,法律的条款中,并无“爷爷奶奶抚养孙子、外公外婆抚养外孙”的明文规定。可见,无论老人带孙子如何被视为该做的事,是 “血浓于水”的一种亲情表达,却并非法律所规定的“带孙”应尽义务。不是应尽的义务,那么老人就有权主张自己的“带孙费”的权利。儿子儿媳不给,那就对簿公堂,看法官咋说咋判。

没有悬念和意外,老人索要“带孙费”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在明话看来,王大妈赢得了这场看似无情的官司,实则是触醒世人的麻痹神经。在我们的视线范围内,有的年轻人不仅不感谢父母、心疼父母,却还不领这份情,心里总感觉父母帮忙照看孩子属于“天经地义”;有的人,父母稍有不愿,就大嚷大讲,甚至忘记“孝”字咋写,恶语相向。对此,不少老人只能忍气吞声,也不知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使自己的老年生活蒙了一层阴影。

更有甚者,有的小两口还无事生非,两天一小闹、三天一大闹,最终走向离婚。有的老人远离家乡,背负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来到陌生的城市,帮自己照看孩子,还不是为了自己生活得好一点,还不是为自己的小家过得好一点?但现实光景却并非如此,有的老人失去了老伴,离开家乡到人生地不熟的儿女家,面对一口口冰冷的防盗门,听到一声声无情的“咣当”声响。于此,很多老人一直无法融进大都市这种陌生的环境,他们其实并不快乐。

随着中国老龄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关心与照护老人会越来越成为我们社会的必答题。老人最需要的是社会的人性化关爱,需要的是子女的呵护与理解。如果子女过余功利化,只顾自己洒脱,以为简单地把孩子甩给父母帮带,或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将父母从老家接到大城市里带孙儿,就是自己给父母带去了天伦之乐,那也太不顾老人的个体感受了。尤其是,在城乡二元格局之下,劳动力自由流动、人才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求解这道命题理当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