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卢薇

9月17日,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召开2019年三季度新闻通气会,其中,LPR市场化定价机制推进情况备受关注。

为有效落实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积极推动LPR在辖内应用。同时,推进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基准转换,“换锚”后,按照8月20日公布的LPR来计算,四川新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4.85%,二套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5.45%。

推进LPR定价机制改革 推动LPR在辖内应用

8月16日,人民银行发布〔2019〕第15号公告,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社会公众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

随后的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9〕第16号公告,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为有效落实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分别于8月27日召开四川省金融机构负责人电视电话会议和28日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召开核心成员第十二次工作会议。

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第十二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推广运用LPR定价机制工作指引》,明确推广运用机构范围、进度要求、系统改造和新合同文本修订、推进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基准转换、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监测分析和政策宣传六方面工作内容。

体现因城施策原则 保持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

对于“换锚”后房贷利率水平升降问题,在发布LPR机制之际,央行便进行了表态。央行明确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宜,要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过程中,确保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我国金融领域核心改革内容之一,这次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是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关键的一步。对于外界关注的个人住房利率变化,“四川积极推进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基准转换,总的体现因城施策的原则,执行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的LPR定价基准,二套不低于相应期限LPR+60Bps。”( 1Bps即1基点,其中1个基点是0.01%。)

因此若按照8月20日公布的LPR来计算,四川新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4.85%,二套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5.45%。

提高LPR定价市场化程度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据了解,LPR定价机制采用“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的方式,将有助于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路径。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为契机,提升利率政策传导效率,推动提高四川省金融机构运用LPR定价的市场化程度,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降低实际贷款利率,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数据显示,8月末,全省民营和小微领域贷款余额2.3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39%;其中非国有企业贷款余额1.2万亿元,比年初新增397.7亿元,新增占比同比提高7.6个百分点;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普惠小微贷款余额5819亿元,比年初增加1500亿元。“接下来,我行将持续做好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服务零距离 融资大畅通’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行动,着力推进无贷户首贷培育,有贷户融资提升、渠道拓展和服务优化。”

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要求,督促试点城市全面探索、先行先试、重点突破,力争在工作机制完善、金融产品创新、信息共享及挖掘等方面探索出一批具有可行性、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