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殷鹏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宜宾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9月18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宜宾市工作动员会。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制度安排。本次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明确要求了专项督察务必取得实效。要充分认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全力做好本次督察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在宜宾市落地落实,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贡献宜宾力量。

会议要求,专项督察要抓好重点环节,要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坚持“坚定、聚焦、精准、双查、引导、规范”的要求扎实开展工作。专项督察要聚焦督察目标重点、要用好用足督察方法、要抓好边督察边整改、要强化督察结果反馈,用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这个制度和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和责任导向,推动工作、补齐短板,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和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同时,督察组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要落实基层减负措施,特别是本次督察期间市县正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督察组除正常工作需要外,要尽量减少地方正常工作打扰,不干预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正常工作,要认真对待、及时转办督办群众环境投诉举报。宜宾市要密切配合督察,如实反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和突出问题,不得弄虚作假、敷衍塞责,不得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要严禁整改“一刀切”,不能“一关了之”“以停代改”。督察组和宜宾市要密切配合,共同履行好这一政治责任,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本次专项督察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确保专项督察取得预期效果。

根据安排,督察组于2019年9月18日—9月26日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31-8235881,邮政信箱:宜宾市B005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09:00—12:00、14:00—17:3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