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云君

日前,民政部,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四部门多措并举,着力提升中国农村敬老院兜底保障能力。

随着深度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养老服务,尤其是农村养老服务,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问题。农村地区老年人养老服务起步晚、基础差、投入少,发展滞后。在农村家庭规模缩小、青壮劳力普遍外出务工、空巢家庭比例上升等因素影响下,未来很长的一个时期内,农村养老服务将面临着比城镇更大的压力。加之农村地区由于长期受城乡二元化发展体制的影响,社会保障体制发展滞后,使得农村老年人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缺乏经济保障和服务保障,因此养老问题尤为突出。

日前印发的意见及通知,以设施设备提升、优化管理服务为着力点,重点提升现有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清除全部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供养机构的合法权益,加强供养机构负责人,照护人员的能力建设,加强供养对象基本生活资金,照料护理资金和机构运转经费保障,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县,乡供养服务设施相衔接,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网络。

政府主动作为,积极尽责,无疑是一个积极信号,有利于推进农村养老难题的化解。但要彻底解决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政府相关部门还需在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完善,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相应的资金监督制度等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