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波

9月12日,群众代某某拿着一面写有“人民好警察,一心为民”的锦旗来到龙马潭红星派出所,感谢民警积极调解纠纷为其挽回的损失。

一个月前,代某某(女,33岁,泸州人)上班时发现自己停放在龙马潭区某小区门口的白色现代轿车反光镜被人破坏,代某某心中产生疑问,自己停车还算规范和也没有和别人发生什么矛盾,车主怎么就被人破坏了?

于是代某某及时报警。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和调取监控视频,成功锁定破坏反光镜的人员艾某某(男,23岁,泸州人)。民警立即传唤艾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了解到,前一天夜里,艾某某和表弟黄某某喝酒吃完夜宵后路过该小区门口时,二人因为聊天发生了争吵,甚至还发生抓扯和推拉,艾某某对此十分的生气,一怒之下竟把停在路边的代某某汽车的反光镜踢断了。

在派出所民警、辅警的积极调解下,艾某某承认自己所犯错误,并表示愿意赔偿损失,随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艾某某一次性赔偿代某某车辆维修及其他费用760元人民币,代某某不再追究对方法律责任。对此结果代某某表示十分满意,接连感谢民警、辅警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及为其挽回了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