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张雨  

近日,省总河长全体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好河(湖)长工作,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夯实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四川位于长江黄河上游,河流湖泊众多,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2816条,其中跨省河流217条,天然湖泊也有1000多个。打赢碧水保卫战,夯实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是我们的历史使命,必须依靠制度保证。一方面,我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前全省已设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每条河流都有人管。另一方面,为保障“管得好”,我省还设立追责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差5个等次评价领导干部“生态履职”情况,让写在河湖上的政绩文章,不容半点虚假。  

实践告诉我们,河(湖)治理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进程,治理环境不会一成不变,治理条件不会一成不变。行之有效的制度基石,还须随这些变化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夯实。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走深走实背景下,我省河湖治理必须啃下更多的“硬骨头”,在河(湖)长制取得阶段性治理成效下,进一步压实责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在保护好绿水青山的前提下,探索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  

夯实制度基石,要体现当前的责任担当。在河流污染治理上,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以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抓成效,积小胜为大胜。当前,就是要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抓好农村水环境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防汛减灾等工作,切实提高治理成效,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久久为功,才能收获成效。  

进而言之,我们只有站得高、看得远,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继续走正确的路,继续做正确的事,继续解决一个个现实问题,才能不因眼前一时利益,损害长远发展根基;不因一时得失,动摇信念、失去定力。  

四川的河湖长管护制度,和20年前的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制度一脉相承,这是我们对全国甚至世界的责任,我们责无旁贷。监测表明,连续多年,退耕区农民增收速度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既稳定了农民收入,又减轻了财政压力。事实充分证明,方向对了,就要坚毅笃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