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仕坤 徐雅兵 川报观察记者 樊邦平

近年来,洪雅县公安局东岳派出所积极学习发扬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充分继承新时代公安“枫桥经验”,以洪雅县局“1225”总体工作思路为指引,以驻所“人民调解室”为载体,主动前置调解环节,推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合一”多元调解模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控制在初始、消灭在萌芽,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效能最优。

人民调解室成立以来,年均调解企业欠薪、打架纠纷、意外事故、非正常死亡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100余起,成功调处率98.6%,群众满意率达100%,辖区内未发生因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的重大“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强化排查研判预警

东岳派出所牢固树立“预测在预防前,预防在调解前,调解在激化前”理念,坚持日常排查与定期排查、专项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有侧重地加强地毯式网格化排查推进力度,积极组织民警走访入户、进企业单位,围绕容易引起不稳定事端的重点领域、热点敏感问题进行细致排查,及时掌握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派出所坚持矛盾纠纷协调会议“日研判、周分析、月总结”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对辖区发生的矛盾纠纷逐起分析,确认调解是否成功,有无复发、激化可能等,对有复发、激化可能的矛盾纠纷,研究提出相应的化解处置对策。

同时,加强与街道综治、司法、社区、社保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相互通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分析矛盾纠纷的发生、发展趋势,研究矛盾纠纷化解处置工作的难题等。

推行警务流程再造

东岳派出所明确处警民警首接责任制,规定使用执法仪全程记录纠纷警情处置过程,特别对人员受伤、物品受损现场,第一时间固定证人证言及相关物证;遇打架纠纷、赔偿要价较高的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现场调解困难的,由处警民警按照110接处警规范程序采集、提取现场证据和制作相关材料,连同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材料等一并移送驻所人民调解室,调解员接到分流的疑难矛盾纠纷,负责矛盾纠纷的登记、调解、回访、反馈和案卷制作归档工作,确保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全过程职责明确、责任清楚。

丰富调处艺术方式

东岳派出所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突出对执法民警及专职调解员能力培训,重点围绕法律法规、语言表达、群众工作、辩证思维等方面的统一培训,交流辖区矛盾纠纷调解进展情况及不同种类矛盾调处技巧,分析讲解典型案事例,剖析成功经验和不足,做实“调解最强大脑”。

在调解时,灵活运用法律适用、亲情感化、乡情规劝,法律术语与大白话相结合等多种调解艺术相结合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法治渠道反映问题,做到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利用亲情化解,以情感人,动员家族中的年长和有威望的长辈出面,协助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处理邻里矛盾过程中,发动“有威信、会调解、有素质”的资深“老乡”充当“和事佬”的角色,有效消除矛盾、促进和谐。

融合多元联调联处

根据纠纷季节性、行业性、地域性等特点,将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者融合起来,形成一个综合性强、权威性高、公信力大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平台。

针对涉企拖欠工资、非正常死亡、征地拆迁、卫生医疗等引发的民间纠纷及群体性事件,衔接扩展行政调解范畴外延,由司法所牵线搭桥,调解室适时择机协调联络相关职能部门到位开展工作,实行联合化解,形成工作合力。

落实回访止纷停争

东岳派出所为防止矛盾纠纷调处后出现反复、升级的情况,按照“谁调解,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矛盾纠纷回访制度,由责任民警、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后定期回访,主动了解纠纷处理后群众的意见和社会反应,切实加强对已化解矛盾纠纷现实状态的掌控,巩固调解工作成效,防止矛盾纠纷再次发生。对未履行调解协议的,督促尽快依法履行调解协议,避免矛盾反弹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