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观察记者 欧欢

“这是对县发改局巡察的问题反馈和意见清单,请你们协助进行监督督办,推动问题整改。”这是9月16日,射洪县委巡察机构向派驻县发改局纪检组交办巡察反馈材料时的一幕。

一直以来,射洪县积极探索构建“纪巡协作”机制,强化该县纪委监委与县委巡察机构相互对接沟通、协调联动,同向发力促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全面提升巡察工作实效。

按照协作联动机制,在巡察前,射洪县委巡察机构向县纪委监委发出征求意见函,纪委监委将反映拟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的问题线索按程序报批后及时提供给县委巡察办,为巡察精准把脉提供参考依据,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促进发现问题及时精准。

同时,建立起问题线索通报机制,在巡查期间,射洪县纪委监委将熟悉纪检监察业务和被巡察单位情况的5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选派参与巡察工作,充实巡察人才库,为巡察工作的开展“备足弹药”,并协助做好巡察中问题线索的核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与巡察组进行反馈对接。

截止目前,射洪县委巡察机构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45条,射洪县纪委监委按照快查快办、优先办理的原则,立案27件27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人,党纪政务处分26人。

此外,每轮巡察结束后,射洪县委巡察办在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的基础上,同时向射洪县纪委监委移送相关问题线索和通报相关情况,实行双向“会诊”。

根据射洪县委巡察办对被巡察单位开出的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内容,围绕责任是否明确、措施是否有力、处置是否得当、整改是否到位、机制是否建立等多个方面,射洪县纪委监委组建督查组,对被巡察单位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点对点对单销号。

目前,共发现问题35个,对14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10人,谈话诫勉3人,约谈1人,书面检查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