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一大队获悉,前期,在成雅高速公路名山收费站引道,有驾驶员因“病驾”而引起车辆失控,导致一死一伤。

据介绍,事发时正值早高峰,成雅高速公路名山收费站引道附近车辆行人川流不息。驾驶员杨某驾驶着自己的白色奥迪牌小轿车,途经此路去医院查看久治未愈的感冒。杨某的感冒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早晨起来更是咳嗽得厉害,感觉连上班的精神都没有,所以特意向单位领导请了假。   

 到了路口,信号灯由红转绿后,杨某驾车随着车流开始左转,在这个过程中,杨某突然剧烈咳嗽,杨自述咳嗽时感觉眼前一黑,之后车辆失控,呈“S”型先后在繁忙的街道三次撞击人行道。先是冲撞了右边的路沿和花台,又加速向左边的公交站台冲去,最终白色小车撞上了公交站台前的路沿,所幸路沿较高,车没冲上站台,撞上路沿的车在弹了一下之后,调头又朝左边的路口冲去,正在路边步行的两位行人径直被车辆撞倒,最终,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事发后鉴于造成的严重后果,和事故形态的特殊性,公安刑侦部门介入,高速交警对酒驾、毒驾进行了血液化验检测,通过调查排除了刑事案件嫌疑,排除了酒驾、毒驾嫌疑。经进一步调查确定,杨某事发时患有感冒(事发时是驾车到医院看病治疗),咳嗽症状严重,在咳嗽的过程中,车辆突然失控致使发生碰撞。因此,认定杨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杨某的行为既给死伤者家属带来无尽的悲痛,也让自己在蒙受大量经济损失的同时,还要面临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调查指控。

“病驾”同样存在十分突出的交通事故突发风险,尤其是在高速行驶的过程中,一旦发生突发状况,很多驾驶人无法正常操控车辆,极易导致事故发生。    

高速交警提示,良好的健康状况是驾驶员安全行车的重要保证,在驾车出行前一定要充分掌握自己的身体状况,认真审慎,避免出现影响驾驶安全的“病驾”行为,同时,也希望病者家人对“病驾”人或者准备“病驾”的人,一定加强提醒,避免以身犯险,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切实避免伤害自己、伤害家人以及伤害其他交通参与者,营造安全畅通的通行环境。

高速交警供图

雅安观察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