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观察记者 蒋诗逸

9月12日,记者从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获悉,9月以来,船山公安持续开展治安整治的同时结合“迎大庆、保平安”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和毒驾专项整治等迎庆专项工作,连续开展针对酒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船山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辖区设立了2处固定检查点和7个临时卡点,投入警力60余人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0余起,其中饮酒驾驶7起,毒驾1起,未携带驾驶证11起,违规载货上路10起。

下一步,船山公安将继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特别是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提醒,中秋佳节将至,酒后驾驶也将随着走亲访友等聚会增多而增加,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安全隐患也加剧,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们自觉杜绝酒后驾驶的危险行为。

典型案例:

9月1日,唐家派出所在唐家乡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查获一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嫌疑人郭某(男,38岁,蓬溪县人)。违法人员郭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从唐家乡西堰村往蓬溪县群力乡方向行驶,行驶至唐家乡长虹村1社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现场。后经多方证实,民警用电话将其传唤至派出所,经酒精呼吸检测仪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7.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且该员存在准驾不符的情况。目前,已对违法人员郭某作出一次记36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300元的处罚。

当晚,永兴派出所在国道318线永兴段查获两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嫌疑人:李某(男,24岁,河东新区人)、段某(男,28岁,河东新区人)。二人分别驾车从遂宁往永兴方向行驶,经酒精呼吸检查仪测试,二人体内酒精含量分为75mg/100ml、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已对二人分别作出罚款19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一次记12分的处罚。

9月5日14时许,船山分局禁毒大队、复桥派出所、警犬中队民警在遂宁市城区油房街口的临时检查点对一辆过往轿车检查时,挡获一名吸毒人员胡某(男、30岁、船山区人)。经对胡海的新鲜尿液进行甲基苯丙胺成分检测,结果呈阳性。胡某目前已被行政拘留十四日。

当天晚上9时许,在船山区永兴镇卡点,交警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形迹可疑的轿车引起了现场交警的注意。“该轿车很明显想绕过卡点,试图逃避交警检查。”见此情形,交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在路边,检查中,该车驾驶员身上散发出阵阵酒味,通过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还未等交警将该名驾驶员处理完,又一辆轿车“如出一辙”,同样被交警拦停在了路边。经检测,该车驾驶员同样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检测结果为34mg/100ml。目前,两名驾驶员均受到了记12分,罚款19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9月10日凌晨,龙凤派出所在船山区龙老路查获两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人员王某(男,45岁,船山区人)和刘某(男,29岁,船山区人)。王某驾驶微型货车从遂宁城区往龙凤镇方向行驶,经酒精呼吸检测仪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刘某驾驶轿车从遂宁城区往龙凤镇方向行驶,经酒精呼吸检测仪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41mg/100ml,二人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已对二人皆被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