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石小宏

9月10日,记者从省卫健委获悉,省卫健委将公开选拔1名四川省肿瘤医院院长。

据了解,此次选拔的范围是国内外医疗卫生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选拔的资格条件包括,报名人员除须满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外,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即1969年9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曾任知名大学附属医院大科主任、中层正职或任院级领导的双肩挑干部,有带领团队的良好经验并取得过良好业绩。

(3)具有肿瘤及相关专业博士生导师资格。国内报名者,具有肿瘤或生物医学及其他医学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初始学历学位应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及以上);国外报名者,具有知名大学、医院或医学中心相当于国内三级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较高的肿瘤相关学术造诣。有10年以上肿瘤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有1年及以上国外访问学者经历)或2年以上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获得国家级优秀专家称号。

(5)具有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先进国家同级别科研项目,并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主持人)。

(6)具有较高的专业知名度。担任国家级医疗卫生一级学会常务委员以上或其所属的专科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职务。

除具备上述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优先;院士提名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级最高优秀人才称号者、中华医学会常委以上者、国家中青突贡专家等优先;中央干保专家、国家评审专家、基金评审专家、人民卫生出版社及大学教材主编优先;同时具备MBA双学历者优先。

同时,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五年曾发生过经第三方鉴定机构认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事故并负主责的;近五年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名。

选拔程序包括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资格初审、综合评价、面试及资格复审、 考察、体检、公示、任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