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张明海

近日,四川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建设试点城市名单正式出炉。

《通知》明确,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川府发〔2020〕3号)要求,在各地申报推荐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决定将攀枝花市等10个城市(县城)列为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建设试点城市。

试点城市将承担什么样的任务?《通知》明确,到2022年底,推动实施一批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和生态环境建设重点项目,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试点城市(县城)初步构建绿色低碳、功能完备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和山清水秀、城乡共美的生态环境。

附:

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建设试点城市名单

攀枝花市

德阳市

广元市

成都市金堂县

泸州市合江县

乐山市夹江县

南充市南部县

达州市宣汉县

雅安市天全县

眉山市青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