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芮菱 川报观察记者 任鸿

8月14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发布了今年1月至7月全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根据通报,2019年1-7月,全省累计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18起,死亡23人,事故起数居全国第一,死亡人数居全国第三,煤矿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煤矿事故易发多发

据分析,四川目前煤矿数量多、灾害重、规模小、基础差的现状没有根本改变,煤矿事故易发多发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数据显示,与全国相比,我省1到7月事故起数排全国第一位,死亡人数全国第三位。特别是7月12日至28日,短短半个月左右时间内,全省接连发生6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8人,这是近5年来从未有过的严峻形势。

1月至7月的事故煤矿事故从事故类型看,发生顶板事故11起,死亡12人,分别占全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61.1%、52.2%。发生瓦斯事故4起,死亡8人,分别占全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22.2%、34.8%。其中,较大事故2起6人,同比增加2起6人(去年同期未发生瓦斯较大事故)。发生运输事故3起,死亡3人,分别占全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16.7%、13.0%。

乡镇煤矿事故起数最多

通报对事故企业做了分析。从不同所有制煤矿企业看:国有重点煤矿发生事故5起,死亡8人,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起3人(去年同期未发生较大事故);地方国有煤矿未发生事故;乡镇煤矿发生事故13起,死亡15人,分别占全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72.2%、65.2%,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起3人(去年同期未发生较大事故),产量9万吨/年矿井发生事故4起,死亡6人,分别占全省煤矿事故总量的22.2%和26.1%。

通报指出,要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典型事故案例】

1.4月10日,广能公司李子垭煤矿南二井3103南采煤工作面发生煤壁垮塌伴随瓦斯大量涌出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是,3103南采煤工作面采空区顶板初次来压,割煤过程中未打开支架护帮板,导致工作面煤壁突然破坏垮塌;在单一突出煤层开采、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下,3103南采煤工作面采用顺煤层长钻孔预抽煤层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在平均厚度2.3m、软分层厚度约1m的煤层中施钻,且工作面长度达140m,钻孔施工难度大,加之钻孔未下套管,工作面中部区域瓦斯抽采效果受到影响,在3103南采煤工作面煤壁垮塌时涌出大量瓦斯。

2.7月28日,广元市旺苍县厚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一是非法违法组织生产,性质十分恶劣。煤矿违反安全监管监察指令,在安全监察机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间、监管部门仅批准同意整改隐患的情况下,在11031采煤工作面采止线以西非法违法布置采煤作业点。

二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冒险组织生产。煤矿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巷道式采煤工艺采煤,在事故工作面未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未安设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情况下,违规使用一台5.5kW的局部通风机采用风筒分叉方式同时向3个作业点供风,风量不足、通风极不可靠。

三是弄虚作假,逃避监管监察。在煤矿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瓦斯检查报表、测风报表、生产综合调度台账、矿级领导入井带班记录等所有资料中,蓄意不反映事故区域的相关内容。

四是虚设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缺失。“五科”和“五队”虚设,除通风技术人员由业主徐武平兼任外,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质测量专业技术人员均挂名不在岗。矿长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于2019年6月5日到期后,未参加知识和能力测试。

五是违章指挥,现场管理混乱。不编制事故区域工作面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未明确爆破岗哨、撤人范围和撤人距离等基本防范措施,在瓦斯超限情况下,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裸露爆破作业,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作业人员不携带自救器,瓦斯检查工、爆破工无证上岗。

六是迟报事故,盲目施救,险些造成事故扩大。

【重大违法违规案例】

2019年1-7月,全省共查处16起煤矿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充分暴露出,一些煤矿企业及其管理人员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不认真学习和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办矿、依法管矿意识淡薄,漠视矿工生命安全,违章指挥、冒险蛮干、冒险作业。

(一)图纸作假、隐瞒采掘工作面组织生产

1.旺苍县碗厂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隐瞒采煤工作面组织生产案。3月26日-28日,检查旺苍县碗厂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时发现该矿存在图纸作假、隐瞒1111运输平巷尾巷中1采煤作业点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煤矿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罚款123万元。

2.大竹县牌坊乡石马门一煤厂隐瞒掘进工作面组织生产案。4月23-24日,检查大竹县牌坊乡石马门一煤厂时发现该矿存在图纸作假、隐瞒+200m五大连运输巷下山掘进工作面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煤矿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罚款53万元。

3.旺苍磨岩发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隐瞒采掘工作面组织生产案。5月10日-16日,检查旺苍磨岩发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时发现该矿存在图纸作假、隐瞒+672m水平8#联络石门与53111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交叉口上方立眼(溜煤眼和行人眼)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煤矿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罚款215万元。

4.旺苍虹达煤业集团金安煤业有限公司隐瞒掘进工作面组织生产案。6月25日-27日,检查旺苍虹达煤业集团金安煤业时发现该矿存在图纸作假、隐瞒+630m水平21101运输巷与2901运输石门交岔口处密闭内布置的2个掘进工作面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煤矿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罚款175万元。

5.大竹县双溪乡刘家沟联合煤矿隐瞒采煤工作面组织生产案。7月6日-7日,检查大竹县双溪乡刘家沟联合煤矿时发现该矿存在煤矿图纸作假、隐瞒+465m-+563mK6煤层采煤工作面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煤矿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罚款180.03万元。

6.达州市万源万田煤业有限公司万田煤矿隐瞒采煤工作面组织生产案。7月16-17日,检查达州市万源万田煤业有限公司万田煤矿时发现该矿存在图纸作假、隐瞒+650m-+722m区段K1煤层采煤工作面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煤矿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罚款173.1万元。

7.荣县鑫鑫煤矿隐瞒采掘工作面组织生产案。7月16日-19日,检查荣县鑫鑫煤矿时发现该矿存在图纸作假、隐瞒301运输巷上部布置的1个采煤工作面和+450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煤矿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罚款195.83万元。

8.渠县大发煤业有限公司大发煤矿隐瞒采掘工作面组织生产案。7月20-21日,检查渠县大发煤业有限公司大发煤矿时发现该矿存在图纸作假,隐瞒+150m水平1321运输联络巷掘进工作面、1331采煤工作面、麻柳煤层绕道掘进工作面、+150m车场联络巷掘进工作面、1242采煤工作面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煤矿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罚款210.33万元。

(二)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仍然进行生产

9.筠连川煤芙蓉新维煤业有限公司“三量”不符合规定仍然进行生产案。4月16日-17日,检查筠连川煤芙蓉新维煤业有限公司时发现该矿存在“三量”可采期小于最短时间、造成接续紧张仍然进行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煤矿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罚款74.3万元。

10.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杉木树煤矿瓦斯超限仍然进行生产案。4月17日-18日,检查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杉木树煤矿时发现该矿存在N2612-1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3.5%、S30采区和N30采区未实现分区通风等违法行为仍然进行生产,依法责令煤矿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罚款133.2万元。

11.川南煤业泸州古叙煤电有限公司石屏一矿未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案。7月2日-4日,检查川南煤业泸州古叙煤电有限公司石屏一矿时发现该矿存在12824顶抽巷掘进过程中没有保证距C19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大于5m等违法行为,对该矿处罚款97.25万元。

12.四川省川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鲁班山北矿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案。7月12日-14日,检查四川省川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鲁班山北矿时发现该矿存在1393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煤矿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罚款127.4万元。

(三)系统存在重大问题仍然进行生产

13.旺苍虹达煤业集团众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仍然进行生产案。6月29日-7月2日,检查旺苍虹达煤业集团众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时发现该矿存在总进风量小于计划配风量仍然进行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煤矿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罚款142.17万元。

14.古蔺煤矿(西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进行生产案。7月8日-10日,检查古蔺煤矿(西段)有限责任公司时发现该矿作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11256运输巷风门传感器、总回风人行道风门传感器、总回风巷CO传感器、三石门人行上山风门传感器、11255采煤工作面机巷风向传感器的监测数据未传输到监测主机;二采区集中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安设的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源未从该工作面闭锁开关负方取出,工作面瓦斯超限后无法断电)仍然进行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煤矿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罚款111.9万元。

15.盐边县金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隆煤矿违反规定串联通风仍然进行生产案。7月13-14日,检查盐边县金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隆煤矿时发现该矿存在处于同一区段的30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和3801采煤工作面违反规定串联通风仍然进行生产等违法行为,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罚款203.47万元。

16.达州市达县兴业煤业有限公司莲花洞煤矿未实现双回路供电仍然进行生产案。7月18-19日,检查达州市达县兴业煤业有限公司莲花洞煤矿时发现该矿存在未实现双回路供电仍然进行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煤矿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罚款119.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