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玲 川报观察记者 樊邦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治安总队《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要求,8月13日,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组织召开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副局长何刚、辖区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单位负责人、各派出所分管领导及治安管理大队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陈远华主持。

会上,陈远华大队长传达省厅治安总队《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随后,对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讲解和培训。

最后,副局长何刚就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办法》是针对当前反恐维稳和涉爆违法犯罪制定的一部重要部门规章,对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依法保障合法生产经营活动,有效防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非法流失,从源头上遏制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全面摸排。各派出所要严格落实省厅的要求,加强对辖区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单位全面摸排,采取定期清查及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开展辖区涉枪爆危险品清查工作,摸清家底,加强对辖区涉及危险品的保安人员的政审工作,确保危险品管理单位的保安人员的信息准确和保安队伍的纯洁性,防止单位内部出现问题。

三是落实保障。各派出所要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加大联合检查、系统巡查、暗访检查力度,督促易制爆化学品单位建立健全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确保辖区治安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