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蒲南溪

营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仁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仁昊简历

刘仁昊,男,汉族,1967年1月生,四川营山人,大学文化。1985年12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12月至1993年5月,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工作(1991年7月于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大专毕业);

1993年5月至1994年9月,任营山县人民法院原蓼叶人民法庭副庭长;

1994年9月至1995年2月,任营山县人民法院小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1995年2月至1995年6月,任营山县人民法院原骆市人民法庭副庭长;

1995年6月至1996年4月,任营山县人民法院朗池人民法庭副庭长(1995年10月明确为副科级);

1996年4月至2002年2月,历任营山县人民法院原经济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庭长(2000年12月于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专业本科毕业);

2002年2月至2014年4月,任营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04年4月明确为正科级);

2014年4月至今,任营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