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宜宾民政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五个民政”建设,深入推进各项民政工作改革创新,全市民政事业呈现出民生保障持续改善、社会服务不断优化、社会治理创新推进的良好态势,较好实现了“群众满意、领导认可、国省争先”奋斗目标。

2019年6月24日,宜宾市康复医院心理干预小组在长宁县双河镇地震灾区开展儿童心理干预

群众满意

践行为民爱民工作宗旨

宜宾民政始终把群众满意度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得到全市群众的普遍认可和点赞。

党的十八大以来,宜宾市年均保障和服务城乡低保对象16.05万人、特困人员2.58万人、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12万人、孤残留守困境儿童6.13万人、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10.72万人、临时救助1.26万人、特困帮扶17.78万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000余人、婚姻登记5.88万对、火化遗体6000余具,约占全市总人口14.95%。累计争取中、省民政专项事业资金63.15亿元。

市政府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连续7次提高城乡低保月标准至540元、320元,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力服务了脱贫攻坚大局。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救助保障政策,创新建立“1+9”特困群体救助帮扶工作机制,年均发放低保金4.75亿元、特困供养金2.23亿元、特困群众帮扶金3457.17万元、临时救助金1390.17万元,全面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2018年5月11日,宜宾市民政局组织全市首届养老服务护理员竞赛

市政府出台《宜宾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宜宾市农村敬老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文件,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宜宾经验”在全国作先进经验交流。全面开展国家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助老巡访“四方协议”“党建+养老”模式等典型经验获民政部推广。成立市康养服务协会,发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规范》《居家养老服务规范》2项地方标准。累计销售福利彩票超31.45亿元,筹集公益金9.47亿元;年均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金3345.3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金5999.30万元。

成功撤销宜宾县设立叙州区,实施撤乡设镇18个,镇改街道办事处3个,行政区划设置进一步优化。全市建设有殡仪馆(服务站)11个、火葬场4个、公墓9个,出台普惠型惠民殡葬政策,年均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约500万元,深入开展殡仪馆绿色环保标准化改造和“禁燃禁放禁噪”行动,营造了绿色安全文明的殡葬服务秩序。大力推进“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和全国儿童福利和保护示范县区创建,全域配置乡镇儿童督导员201名、村儿童主任3125名,儿童关爱保护水平和质量持续提升。

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村(居)务公开工作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意见。圆满完成第八、九、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创新开展村(居)务公开“十佳”“十差”村(社区)评选活动,深入推进组务公开,累计新建城镇社区34个、农村社区342个,全域建立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文明新风的作用明显增强,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格局。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健康发展,目前全市有发挥积极作用的社会组织2132个、注册志愿者58.28万人。

2018年4月18日,组织开展全市民政系统政务信息写作培训

领导认可

凝聚干事创业磅礴力量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民政事业发展,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27次专题研究行政区划调整、兜底救助保障、民政项目建设等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和专题调研民政工作158次。以市政府名义成立民政工作议事协调机构14个,均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多个市直部门和县区政府“一把手”为成员,集中力量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资金、土地等关键要素问题,市财政7年累计投入救助保障资金2.52亿元、养老体系建设资金1.24亿元等,有效推动办成和解决了一大批社会关注、群众急需的民生大事实事。

市委、市政府还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新增和改造养老机构床位、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特困群众救助帮扶等10余项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实事,将农村社区建设、民政协理员设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行政区划调整、惠民殡葬政策执行等20余项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促使市直部门和县区政府切实履行相关责任。

宜宾民政开发的智慧养老信息平台

国省争先

凝聚创先争优拼搏后劲

宜宾市民政局先后在2012年、2019年两次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表彰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局党委被表彰为“全省先进党组织”。

7年来,先后荣获“全国五保供养先进单位”“全国民政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优秀指导单位”“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中华慈善先进机构奖”“中华慈善突出贡献组织奖”“四川省社会组织先进集体”和“首届四川慈善工作奖”等国家、省级奖项12项,连续六年被评为市直部门机关党建先进单位, 先后有5名党员、2个基层党组织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

获得国家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全国村民小组自治试点、全省“智慧民政”建设试点,全省开展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基层民政公共服务试点、全省儿童福利体系建设试点等国家和省级试点资格7项。财务统计、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兜底救助保障、特困群众帮扶等单项工作连续多年走在全省前列,多次在全国、全省有关会议上作先进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