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内江市东兴区委批准,东兴区纪委监委对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四级调研员海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海斌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

以虚报“加油费”的方式违规报销经费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利用下班时间多次与管理服务对象打麻将,违规经商办企业;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收受他人财物,并在他人经营的物业管理项目中占干股,以“工资”“分红”的名义收受他人财物。

海斌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东兴区纪委常委会会议、东兴区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东兴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海斌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东兴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