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评论员 邓也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提出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其中,专门提出要聚焦“降碳”强化改革举措。笔者认为,强化“降碳”改革要突出“降”“新”“全”三个字。

所谓“降”,就是要降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遏制高碳高排放的旧动能,这是实现“降碳”的关键抓手。全球多国已提出“碳归零”的时限,这也是大势所趋。当前,化石能源虽然还非常重要,但是必须清晰认识到其逐渐消亡的必然,提早谋篇布局。一定要坚持不再投资、不再扩大化石能源产业,同时,要降低化石能源消费,特别是严格控制煤电发展规模,加强散煤管控治理治理力度,加速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的低碳化改造。

所谓“新”,就是发展绿色低碳的新能源,这是实现“降碳”的重点领域。化石能源被限制之后,亟需新能源补位。风力、光伏、水能和生物质能等,都是化石能源的良好替代。一方面,要完善新能源消纳机制,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化转型;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技术创新,提高并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突破低碳关键核心技术瓶颈,提升新能源使用效率,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持续优化。

所谓“全”,是指“降碳”不是某个部门某个地方的专项工作,而是全社会的一场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是事关全局生存发展的基本问题。既要完成能源领域的绿色转型,又要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既要大力提升森林碳汇储量,又要严格落实生态补偿机制;既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又要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必须从全球高度、全域视野来认识“降碳”的意义和价值,要根据四川的碳排放家底制定“降碳”的时间表路线图,营造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让四川在全国率先走向碳达峰与碳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