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生俊 川报观察记者 邵明亮

6月5日,内江首例非法捕鱼者自购2万尾鱼苗放流“补过”,修复补偿沱江渔业生态。

当日上午,在沱江河东兴区中山镇南棚村11组附近水域,该市非法捕捞者李某在市水产渔政局、东兴区水产渔政局、中山镇等单位(部门)人员和渔民代表的见证下,亲手将购买的2万尾鲢鱼、鳙鱼、草鱼等鱼苗放流到沱江内,对其此前进行的电鱼非法捕捞行为给沱江渔业生态造成的破坏进行修复补偿。

鱼苗放流现场

5月28日,内江市水产渔政局与东兴区水产渔政执法人员在沱江河中山镇南棚村附近河段开展春季禁渔执法检查时,查获一艘涉嫌电鱼的“三无”船只。经仔细调查,当事人李某对其电鱼非法捕捞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东兴区水产渔政局对李某做出了罚款2000元,没收电鱼设备1套、渔获物7公斤的行政处罚。

在办案过程中,东兴区渔政执法人员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耐心释法说理,说明电鱼等非法捕捞的危害性,李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自愿对受损渔业生态进行修复补偿,因此有了文中开头一幕。

东兴区渔政执法人员表示,以前类似违法行为都是以罚代治,这次让非法捕捞当事人通过放流鱼苗修复补偿渔业生态、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在该市尚属首次,是一次创新尝试,既起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作用,又对恢复沱江渔业生态、改善水域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