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观察 杨鸿波

5月12日,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在朝天区中子场镇,依法对朝天辖区近期出现的一起非法扑杀野生动物案件,进行公开巡回审判。

记者从庭审现场获悉,被告人黄某权,非法猎捕“国家二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红腹锦鸡1只,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赔偿国家资源损失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