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令祺 川观新闻记者 唐子晴

5月11日,川观新闻记者从攀枝花东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开庭审理攀枝花首例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19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两名研究生、多名大专以上学历的被告人作为从犯。

据了解,从2013年开始,被告人陈某祥、陈某鼎、郭某阳先后伙同其他被告人,通过将木马程序植入手机的方式,对他人手机实施非法控制,并在已被控制的手机中相继开展增值订阅、验证码截取、短信群发等业务非法牟利。

案件破获后,抓捕犯罪嫌疑人19名,起获大量后台服务器数据,扣押可疑手机20000余部。整个犯罪行为涉及受害手机达数百万部,涉案金额达2亿余元。受害对象众多,情节特别严重,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最终,判处陈某祥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某鼎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判处被告人郭某阳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其他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4年不等,罚金5000元至80万元不等。累计处罚金达1029万元。

此外,办案机关扣押移动电话22673部、美元5000元;19名被告人累计退缴违法所得2396.11万元,全部上缴国库。

案件中两名研究生学历被告人明知他人从事非法控制手机的活动,仍帮助实施植入木马的行为,其中,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殷某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