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郑志浩

5月9日,记者从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内江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对隆昌发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原书记、原董事长罗光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光荣身为国企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规矩意识,品行恶劣,干扰巡视巡察工作,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付费的旅游、宴请,公车私用,违规超范围发放津补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名贵烟酒、土特产等礼品;违规选人用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建筑材料、劳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罗光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隆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隆昌市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罗光荣开除党籍处分;由隆昌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