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律是基础保障。5月1日起,《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即将正式施行。

三部新法“新”在哪里?有哪些“干货”?其意义和价值是什么?即日起,本报推出《以法为先 助力乡村振兴》系列报道,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列解读,敬请关注!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金泉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这部四川历史上保障粮食安全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出台背景是什么?有哪些可圈可点的亮点?将如何有效保障四川粮食安全?在《条例》即将施行之际,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王青年进行了解读。

多重考量 迅速出台

“《条例》属于省级立法,是我省第一部阶位最高的粮食安全保障地方性法规。同时,《条例》在国家未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的前提下,走在了全国的前列。”该负责人说,“《条例》涵盖了粮食从生产到储备到流通到应急保障再到产业发展的全链条、整环节。”

《条例》的出台,有着四川的深思熟虑和多重考量。

在此之前,四川粮食行业仅有2007年实施的省政府规章《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仅对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等内容作了规定,而且,规章在立法层级上低于地方性法规,使规范耕地撂荒、政策性粮食监管、粮食产业发展等缺乏必要法律手段;现有的粮食法规也都散见于《农业法》《土地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足以规范粮食行业各领域,也难以适应粮食的新情况、新变化;四川粮食仍存在供求、结构、品质等方面的不足。

因而,为了切实保障四川粮食安全,出台一部较全面、涉及粮食生产各要素的、可操作的粮食安全保障地方性法规,迫在眉睫。

据介绍,2019年,《条例(草案)》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明确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为起草单位。今年 3 月26日,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条例》。“地方性立法从调研、论证、专家评审到立项、制定、出台,需要较长时间;而《条例》从调研论证到制定出台只有18个月!”该负责人说,“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粮食安全的高度重视。”

“新解”粮食 亮点多多

《条例》包括总则、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质量监管、产业发展、应急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共九章七十一条。

《条例》对粮食的定义有了“新解”,考虑到当前居民饮食结构已经发生改变,对食用植物油的质和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且根据“两区”划定,油菜等油料是四川重要农产品,故在第二条中明确食用植物油、油料适用本条例。

“《条例》干货满满,含金量很高!”该负责人说,“亮点体现在3个‘五’,即助农增收的五项措施、产业发展五项举措、爱粮节粮五项规定,3个‘六’,即政策保障六项规定、生产经营者履行六项义务、违法追责新增六类行为,1个‘九’,即政府履行的九项主要职责。”

据介绍,《条例》立足我省实际,遵循“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体现了浓郁的川味蜀性。《条例》处理好与上位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尤其是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充分体现新时代新特征,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粮食安全高水平保障的新需求、新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