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刘付诗晨

4月19日,记者从乐山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获悉,日前,经乐山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乐山市市中区纪委监委对夹江县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管理股原负责人李志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志刚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李志刚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夹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志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夹江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