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李梓溶

4月19日,川观新闻记者从巴中市财政局获悉,为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文件编制和专家评审水平,营造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特制定《巴中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1年版)》。

记者看到,负面清单的禁止事项共45条,负面清单的主体包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其中,针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禁止事项共有24条。禁止事项包括: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或所在地、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擅自提高配置标准、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等。

针对供应商的禁止事项共有8条,包括:恶意串通、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未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针对评审专家的禁止事项共有7条,包括: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违反评审纪律等。针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事项共有6条,包括:未依法处理投诉事项、滥用职权,殊忽职守,徇私舞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