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四泽

近日,四川日报全媒体举行“互联网创新与生态”沙龙,邀请业内专家对当下互联网创新领域的热点与痛点进行分析。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李勇坚认为,互联网中的“杀手并购”将阻碍企业的创新发展。

李勇坚表示,数字经济时代互联网平台间的并购屡见不鲜。“但部分并购的目的,是扼杀被并购企业,避免被并购企业可能的技术突破阻碍原企业的发展。”他举例,在制药行业领域,部分巨头企业并购大量新生小企业,且并购行为并非为了研发小企业的创新技术,而只是为了阻碍其壮大。

他认为,数字经济领域更需关注互联网“杀手并购”。“互联网平台兼具交易中介功能与核心设施的功能,在双重功能的叠加下会形成独特优势,且自我优待行为具有复杂性与隐蔽性。所以需要更细的技术手段及相关法规来对其进行规范。”

李勇坚表示,关于互联网平台垄断问题需要在传统理论的基础上进行新思考。“需要以动态视角理解平台垄断,引入反事实研究方法、大数据计量方法等方式,丰富反垄断研究工具;要关注平台垄断的特殊性,及流量、数据等生产要素的特殊性;要重视平台的双重属性,即交易中介与核心设施的身份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