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四泽
近日,四川日报全媒体举行“互联网创新与生态”沙龙,邀请业内专家对当下互联网创新领域的热点与痛点进行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竞争法研究所执行所长杨东表示,如今互联网行业的平台、数据、算法等已成为竞争的核心要素和力量,平台具备双边或多边市场的特性,通过直接或间接网络效应之间构形成平台经济模式。平台可以提供的服务类型多元且变化,围绕数字生态系统展开竞争呈现出新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界定相关市场必须充分考虑网络外部性、动态性创新和平台特征等多重特点,以及技术标准和网络效应所带来的技术垄断力。
怎么办?
他表示,应加快健全平台经济法律法规,及时弥补规则空白和漏洞,加强数据产权制度建设,强化平台企业数据安全责任。同时,优化监管框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竞争的核心可能不是具体的某一个传统市场,而是围绕平台、数据、算法、时间等多要素多维度的资源和市场的竞争。我们还需要考虑潜在市场、潜在竞争者及未来市场竞争预测上高度的不确定性,借助其他方法协助评估。”他表示,具体而言,在司法实务中可以参照《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根据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数字经济平台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认定其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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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平台法律法规
加快健全平台经济法律法规,及时弥补规则空白和漏洞,加强数据产权制度建设,强化平台企业数据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