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罗之飏

近日,国家住建部对全国5家建设工程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其中四川兰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成都圣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申请时,存在企业申报业绩材料弄虚作假行为,被点名批评。

按国家住建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其中,申请一级资质需要企业工程业绩达到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且工程质量合格:

1, 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18-24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 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80-10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 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2 万-3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4, 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30-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国家住建部在通报批评公示中明确,四川兰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成都圣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自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