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立峰
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乡村全面振兴,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意义重大。3月24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今年该厅将从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颁发易地搬迁搬迁户不动产权证书、深入推进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盘活宅基地使用权、依法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多方面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耕地、宅基地都颁证 给农民吃下“定心丸”
土地,是农民的根。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在耕地领域给农民吃了颗“定心丸”。确保农民有地种,能收益的同时,四川今年还将全面推进进城落户子女依法继承父母宅基地使用权。相关专家表示,这项政策将有利于城镇化发展,提升户籍城镇化率,同时给农民留住后路,确保家中有地可耕,有房可住。
但随着我省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民进城落户变为市民的同时导致了部分宅基地及其农村房屋被闲置,不仅不利于农村土地的高效利用,还使乡村缺少了人气。记者注意到,今年省委一号文件继续提出,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开展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经典案例:宅基地“三权分立”,为农户颁发宅基地资格权证。
如何盘活宅基地和农房?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宅基地“三权分置”,即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这意味着,城镇居民虽然不能购买农房,但在符合用途管制前提下,可以依法承租农房。
“近年来郫都区、泸县等‘三块地’试点区县积极探索农村宅基盘活方式方法,都取得了不错效果。”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农民以宅基地使用权共建共享借力安居、以宅基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置产置业、以宅基地使用权置换居住权等都是盘活宅基地的有效方式。
在盘活宅基地的同时,四川还积极推进颁证工作,给出租方、承租方双方颁发具有法律效力的产权证书,取得了积极效果。“首先是做好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崇州等成都周边县开始探索探索到全省推进,四川今年还将继续大力推进全省宅基地资格权颁证工作,给出租方吃下‘定心丸’。“同时也将给承租方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保障承租方利益。”该负责人说。
此外,还要保障37.9万套易地搬迁房的不动产权证书颁证工作。“这项工作截止目前四川已经颁发了超50%的不动产权证,预计今年6月底前,易地搬迁户将全部领到新房的不动产权证书。”该负责人说。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自中央全面深化改革以来,农民的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承包地有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有宅基地资格权证书,农房有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这些都是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丰硕成果。
今年6月底前,四川将为“十三五”时期全省37.9万易地搬迁户颁发新房不动产权证书。(省自然资源厅供图)
“但同样重要的,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起到关键带动作用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四川今年将按中央部署依法有序推进。”该负责人表示,按照省委一号文件,四川今年将继续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机制,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依法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或入市,都将大大提高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负责人表示,今年将按照一号文件,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资产资源三权分置改革及扶贫资产、合并村资产盘活等结合起来,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推进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到2025年基本实现合并村集体经济完全融合发展。
“但在盘活宅基地、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或入市的同时,依旧要保障农民对宅基地的合理需求。”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省委一号文件,四川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安排至少10%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和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同时,农民对宅基地的需求审批以及对农房的审批选址修建相关法律法规也都十分健全。”负责人说。
“最后,省自然资源厅今年还将按照省委一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乡村规划编制工作。”该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加快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对暂时没有编制村规划的村,严格按照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理要求进行建设。将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完善审批和管理制度,依法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加强对乡村风貌的管控和引导,系统保护自然风光、田园景观和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及历史文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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