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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报观察记者 伍力 制图 甘翠
从今年起,我省将每年的11月20日设立为“四川公安荣誉授予日”。11月20日下午,我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同步举行首次荣誉授予仪式。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决定:对都江堰市公安局等24个“四川省优秀公安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事故预防处理处重大案件侦查大队等112个“四川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邵军涛等30名“四川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廖林等260名“四川省优秀人民警察”予以表彰。
1952年11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印章正式启用,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四川公安铁军从此正式成立。66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职工、警务辅助人员、公安现役部队官兵忠实履职、无私奉献,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治蜀兴川作出了重要贡献,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新中国成立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先后有940余名公安民警为英勇牺牲,他们用鲜血和忠诚谱写了一部部感人至深的四川公安荣誉史。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从今年起,我省公安将每年11月20日设立为“四川公安荣誉授予日”,激励广大公安民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砥砺前行。
当天的荣誉授予仪式还包括光荣退休荣誉仪式、新警入警荣誉仪式、晋升警衔荣誉仪式,立功授奖荣誉仪式等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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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肯定和褒奖为四川公安事业作出积极贡献的退休人民警察,增强人民警察职业荣誉感、归属感、自豪感,进一步凝聚警心、激励斗志,决定:
授予原眉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辜永忠同志光荣服务荣誉奖章;
授予原厅禁毒缉毒总队调研员戈文光、原厅审计处调研员张符2名同志金质荣誉奖章;
授予原厅交通警察总队调研员李跃宁、原厅铁路工程公安局主任科员王敏2名同志银质荣誉奖章;
授予原厅警务保障部调研员董明同志铜质荣誉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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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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