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陈松

3月13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委网站获悉,日前,经广安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刘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俊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安排;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投资入股娱乐场所、房地产项目;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刘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俊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