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也

“黄老五”“黄老三”“黄老七”“王老五”“赵老五”……傻傻分不清楚!

又到年底,不少人已经开始张罗年货,坚果、糖果类老少皆宜的年货,更为走俏,但却有商家趁机“傍名牌”,进行生产和销售。甚至有人发现,在批发市场上,真假名牌糖果的外包装样式、字体、颜色都很相似,只有一个字、一个笔画的差别,其实为“傍名牌、搭便车”的产品。

近日,生产知名品牌“黄老五”牌花生酥的黄老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老五”公司),便将如此“傍名牌”的数家公司告上法庭,其中一家内江的生产厂和经营商铺已被法院认定侵犯“黄老五”的商标专用权及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判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由此联想到近年来,层出不穷的“一字之差”山寨品牌。康师傅、康帅傅,六个核桃、六大核桃,旺仔牛奶、旺子牛奶,雕牌洗衣粉、周住牌洗衣粉……对于滑稽的“傍名牌”现象谈笑之余,我们不得不严肃思考这一仿冒风气带给社会这真刀真枪的伤害。

对于被“傍名牌”企业的伤害自然是最大的。辛辛苦苦经营一个品牌,大量的资金投入和精力消耗,到头来被人打打“擦边球”就轻易地、低成本地窃取了胜利果实。一不留神,仿冒的产品不过关,品牌被抹黑,一旦投诉无门,打落的牙齿还得自己吞。对于广大的消费者来说也是极为不利的。也许一时间可以廉价购买到同类商品,但是这样的山寨货质量参差不齐、没有保证,一旦买到劣质产品,钱白花了不说,弄不好还要遭罪。对于市场来说几乎是毁灭性打击。“傍名牌”捷径投入低、赚钱快,比苦心经营强百倍,如果没有有效截止,到头来人人都等着做山寨,导致没有企业愿意开发产品、经营品牌,最后就没有人愿意脚踏实地做买卖了。

治理山寨之风,唯有铁腕制裁。首先要做的就是违法必究。不能因为事小量小涉案金额小,就置之不理。因为打击山寨就是保护原创,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氛围。然后,“傍名牌”的目的是走捷径赚快钱,那么制裁手段就要在经济上给予从重处罚,让违法成本远远大于收益成本。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还要进行刑事处罚。唯有法律的戒尺制裁到位,营造不想“傍名牌”,不能“傍名牌”,不敢“傍名牌”的市场环境,才能真正地遏制山寨之风,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让真正用心经营者的辛勤付出获得应有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