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李寰(图片来自成都教育发布)

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双减”工作,成都市体育局、成都市科技局、成都市文广旅局相继出台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培训机构标准,全市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基本实现分类受理、科学管理、专业治理。以体育培训为例,要求严格控制预收费,时间跨度不得超过三个月;拒绝无证上岗、从业人员须取得相应资质等。这样一来,非学科类培训有了指导标准,对家长来说收费和师资情况等也能一目了然。

2021年3月,成都市体育局印发《成都市体育局关于促进成都市体育健身服务机构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 对体育健身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具备的资格条件、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从业人员管理、场地设置条件、招生宣传等事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2021年12月,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市体育局在已经配套发布的15个运动项目健身服务机构指导标准的基础上,正指导相关市级单项运动协会对照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行为规范加快完善我市相关运动项目健身服务指导标准,拟于下一步结合对市场主体进一步规范健身服务的相关通知再次更新发布。

2021年12月,成都市科技局出台《成都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试行)》,涉及的具体指标分别从开办资金最低限额、安全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和培训项目内容等九个方面对科技类培训机构予以规范。

2022年1月,成都市文广旅局出台《成都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试行)》,分别从适应范围、机构设置、场地设施、从业人员、培训内容等五个方面制定了14项设置标准,特别对培训机构的开办资金、培训场地面积以及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提出明确要求,为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严格审批工作提供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