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成都高新区出台了全国首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专项债从发行前准备到运营管理、资产管理再到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等,制定了涵盖其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理机制。
明晰全生命周期监管要求
“作为财政部门,传统的工作重点大多放在了资金管理,而专项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由建设方、运营方负责,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报告。”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出台的“办法”打破传统,对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进行了阶段划分,细化并进一步明确了各个阶段的风险管控措施,充分保障专项债券投资安全。
记者看到,“办法”共9章42条,内容涵盖专项债券发行前准备、项目的建设管理、运营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细节上,对各个环节的权责划分、风险把控等都提出了明晰的监管要求。
在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办法”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在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选定的银行分别开立项目债券资金托管账户和偿债资金账户,资金托管账户专门用于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及划转;偿债资金账户专门用于项目专项收入和项目运营支出费用的接收、存储和划转。项目运营单位应提前将全部项目收益从偿债资金账户向财政有关专户划转,由财政部门专门用于债券本金和利息偿付。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进行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只有在事前、事中、事后都进行风险防控,才能管好项目、用好资金、规范收入管理,最终实现债券本息的偿还,让专项债健康持续发展。
实现全链条智慧监管
今年6月,成都高新区在全省范围内首批试点运行专项债券项目及资金管理平台正式启用。该系统严格按照“办法”管理要求,对专项债券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实行了“智慧”监管。
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国际空港新城一批重大项目正如火如荼推进,成都高新区已成功发行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收益债券,供水设施、再生水厂设施、新型城镇化、安置房等专项债券,募集建设资金规模达92亿元,既保障了空港新城各项建设的顺利进行,也带动了上下游的原材料与施工单位业绩的增长。
“在此过程中,专项债券项目及资金管理平台接入了政府、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主管单位、银行等多个主体,各方将各阶段的进度流程和细节等信息录入披露,项目涉及的所有流程都可视、可溯源、可监管,对于重大风险点还会智能提醒。该平台的运行依法合规地规范了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切实提高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避免因债券发行与资金需求要素不匹配出现资金闲置、挪用、混发混用。”
专家点评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吉富星:
成都高新区出台的“办法”是基层政府对当前专项债风险管理的一次创新尝试,该办法提纲挈领、框架式描述了专项债全生命周期的关键节点责权利和风险,具有积极的意义和现实的指导意义。
中央党校教授、东北财经大学中国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周天勇:
“办法”的出台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制度机制的一次重要创新,标志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已从理论探讨开始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来源:成都高新 记者:袁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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