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樊邦平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开展学习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活动的通知》,明确从前三批国家试点单位中选择20个县(市、区)作为第一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广元市利州区入围,成为全国学习榜样。

全省唯一入围,经验全国推广

从2015年开始,国家先后开展了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共确定了3个省、50个地市、279个县为试点单位。

试点开展四年来,各试点地区勇于探索、攻坚克难,采取一系列有力度、有特色的改革举措,既完成了规定动作,又有很多丰富的自选动作,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面上推开,积累了经验,闯出了路子,提供了学习样板。

“利州区是四川唯一入围的试点,次轮典型总共20个,数量少,示范性强。”省农业农村厅合经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利州区能入围,充分说明了该区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的成效和努力。

国家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积极稳妥推进,主动到先行试点地区考察取经,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对改革中遇到的难题,要勇于探索有效解决路径;先行试点地区要主动向其他地区传经送宝,及时开展试点工作“回头看”,确保试点成果经得起检验。

“七权同确”,全区集体经济年入1700万

广元市利州区2017年纳入全国第二批100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由此拉开改革大幕。

利州区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薄弱,贫困面广量大,为破解集体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困境,当地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所有权等“七权同确”为突破,以确定集体资产价值、成员资格和经济组织等“三确”为路径、实现了乡村治理机制、资产运营机制和集体经济业态创新等“三创”成效,为乡村振兴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通过改革,利州区将农村集体各类产权分门别类确权到村、到组、到户,做到农民集体和农民家庭各类产权归属清晰,共清理集体资产总额18.89 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52亿元,资源性资产30.34万亩,计确认成员184912 人,量化资产13.15亿元,量化资源18.49万份。

2018年,该区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1723.6万元,农民人均达96.5元,实现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收益13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