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黄大海 刘春华 宜宾观察 曹洋

4月4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了原宜宾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志刚受贿一案。和其他案件审判不同的是,当天,90余名来自市直各部门以及各县(区)的党政主要领导人全程旁听,零距离接受了一次发生在身边的职务犯罪案庭审警示教育。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6年底,被告人李志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数十次索取、收受人民币717万元及4盒虫草,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庭宣判,被告人李志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被告人李志刚受贿所得赃款717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走进法庭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是宜宾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中的一项。”宜宾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入开展全覆盖警示教育活动,宜宾市从3月起,将开展为期6个月的党员干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主要包括全覆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全覆盖开展反腐败斗争形势宣讲、全覆盖组织参观法纪教育基地、全覆盖研读《忏悔实录》读本、全覆盖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全覆盖对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等。

上述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以案促改”的方式,全覆盖深化警示教育,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守住廉洁底线。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以来,宜宾两级法院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126件149人,涉及教育、安监、卫生等多个部门和企业。下一步,宜宾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审判工作力度,依法从严惩处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