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张红霞

9月24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成都市消防条例》现予公布,自今年11月9日起施行。

电动车别进电梯,物业不能再“装糊涂”,高层避难层不能占……新条例共七章,管的就是咱老百姓身边那些消防的事儿。

电动车:别放在楼梯间、进电梯、飞线充电

根据新条例,以后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不能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或充电,也不能进电梯轿厢,不能私拉乱接电线、插座充电。除按标准设置的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外,住宅区和公共建筑室内区域也不能停、不能充。新建建筑、新建公共场所要同步规划、建设、交付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老小区、老场所要因地制宜增建或设置。

若有违规的,单位可罚5000元到5万元,个人可警告或罚500元以下;拒不改正的也要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也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所有权人、运营企业都要担起责任。

住在高层建筑的,防火门、疏散门要保持正常,标识要醒目。雨棚、广告牌、户外装饰要用不燃、难燃材料,不能挡住排烟、逃生和救援。竖向管井、避难层不能被占用。超高层还要按标准设避难层和微型消防站,每半年至少搞一次全要素综合演练。占用避难层的,单位可罚5000元到5万元,个人可警告或罚500元以下。

地下轨道交通、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等合建、连接的,要签消防安全协议,明确责任,做好防火分隔,定期联合演练。人员密集场所要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应急照明、广播好用。用燃气的地方要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门窗、通道上不能设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工作人员要会应急避险、会组织疏散。

小区物业:该查的查、该公示的公示

条例规定,物业不能再对消防设施“装糊涂”。具体要求有:承接小区时,要查验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平时要巡查、宣传、排查隐患;要公示消防设施维保单位、负责人、维保计划、维保记录和运行情况。协助动用维修资金修消防设施时,还要公示故障清单、维修计划和预算。发现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消火栓或自动灭火系统不能灭火,要立即通报全体业主,并向街道、消防救援或住建部门报告。对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要定时巡查,发现违规要提醒、劝阻、制止,拒不改正就报告。

老建筑改造消防审验,和城市更新衔接,客观条件受限的,可以依据依法批准的更新方案或相关消防技术文件。规划许可、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要审查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等。发现建设工程没办消防审验手续,相关部门、镇街、统一管理人要告知住建部门。谁发现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都可以打12345或向消防救援、应急、住建、镇街投诉举报。重大火灾隐患要公示,学校要开展消防教育,媒体要无偿刊播消防公益广告。

此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虚假报告,最高可罚10万元,直接责任人也要被罚;建设单位不按规定消防验收备案,可罚2000元到5000元,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一句话,新条例管的是身边事,护的是大家的安全。11月9日起,多留意、别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