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磊
“你不借钱给我,我就把视频交到纪委监委去!”昏暗的茶楼包间里,李某举着手机,对面前的男子厉声威胁,手机里正是两人刚刚发生亲密行为的视频。这场看似精心策划的“仙人跳”,最终不仅没让她捞到钱,反而将自己送进了监狱,还意外牵出了一桩受贿案。
9月8日,达州市达川区检察院披露了该起典型案例。
为解冻信用卡
设局拍视频后要挟谋财
周某系某局局长,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系统内下属公司的工作人员李某。年轻貌美的李某让周某心生好感,两人在几次饭局后逐渐熟悉,周某还曾送给李某一张购物卡。
一个月后,李某信用卡逾期被冻结,急需3万元解冻。羞于向家人朋友开口的她,想到了周某。两人相约在茶楼,李某向周某借款2万元,并抛出了一个诱人的“筹码”:只要借钱,后续就可以发生亲密关系。周某当场答应,第二天,在没有书写借条的情况下,周某给了李某2万元现金。
但银行卡解冻还需1万元,几天后的中午,李某再次联系周某。此时,她已不想偿还前债,又担心对方不借,便萌生了拍下亲密行为进行勒索的念头。当天,两人再次来到茶楼,并发生了搂抱、亲吻等亲密行为。这一切都被李某偷偷用手机拍下。
“你不借钱给我,我就把视频交到纪委监委去。”李某当场拿出视频威胁,周某断然拒绝并离开了茶楼。次日,李某拿着视频走进纪委监委机关的大楼,向纪委监委举报周某“强奸未遂”。
事后,周某为平息事态,委托亲戚郑某(某公司老板)出面,提出给李某3万元,要求她撤销举报。李某拿到3万元后,前往纪委监委撤销举报。
拔出萝卜带出泥
意外牵出受贿案
然而,李某的如意算盘落空了。纪委监委告知她,收到举报视频后,调查组早已对周某立案调查,发现周某生活作风有问题的同时更涉嫌受贿。
在纪委监委调查期间,周某惊慌失措,与郑某在茶楼密会,企图让郑某对其行贿事实保密。然而,郑某次日在接受纪委监委谈话时,如实陈述了其向周某行贿的事实。最终,周某因受贿罪被达州市达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闹剧终收场
敲诈者锒铛入狱
在周某受贿案的办理过程中,李某偷拍视频敲诈勒索周某的事实同样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李某的行为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办案人员遂依法将该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李某本以为自己是“受害者”,最终却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经达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查明,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最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摒弃歪门邪道,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李某妄图通过偷拍隐私、要挟举报的方式谋取钱财,看似是博弈手段,实则触犯了刑法。无论出于何种诉求,以曝光隐私、诬告陷害实施要挟勒索,必将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维权应当走合法途径,不能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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