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8日闭幕,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施行以来,此次迎来首次系统性“大修”。

修订草案共9章170条,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的上道路行驶条件、违章处理原则和保险制度等;聚焦“醉驾”“盲驾”和“暴走团”管理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完善制度措施。

聚焦“盲驾”“飙车”

管住“开门杀”“暴走团”

草案规定,对拨打或者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并造成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相较于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中新增对“飙车”行为的处罚措施。草案规定:

  • 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开门杀”猝不及防、“暴走团”任性占道,这些行为扰乱交通秩序,也困扰人们出行。

草案明确了预防“开门杀”的措施:开关车门,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应当注意观察,驾驶人应当提醒乘车人注意安全。

草案还进一步规范“暴走团”:

  • 针对一些人群占据道路资源开展锻炼等活动,破坏正常交通秩序的行为,草案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发现违法占用道路从事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非交通活动的,应当及时劝阻、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电动自行车限速提至20km/h

新增戴头盔要求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9月,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约3.8亿辆。便利出行的同时,部分电动自行车闯灯逆行、超速行驶带来安全隐患。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电动自行车限速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将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的最高时速,从现行法律规定的不得超过15公里提升至不得超过20公里。

此外,草案新增专门条款,列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负面行为清单”:不得有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行为;不得拨打或者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

草案还明确要求,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

让外卖从业人员骑行更安全

外卖从业人员的安全骑行直接关系着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交通安全,为此草案也新增了相关规定:

  •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考虑行驶限速要求、路况、天气等因素,建立完善订单分配、时间预估、路线规划等算法规则。

  • 不得利用算法、平台规则等,强迫、纵容、默许其从业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机动车、电动自行车。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对此表示,互联网平台企业要尽到主体责任,不能只是享受行业带来的经营收益和利润,把一些成本转嫁到外卖从业人员,甚至转嫁给社会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