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张蒙

7月29日,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年上半年,四川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为95.4%。而去年同期,这一数字是99.4%——下降了4个百分点。数据一出,疑问随之而来:四川水质变差了吗?

答案并非如此。“十四五”期间,四川碧水保卫战取得明显成效,水环境质量连续三年实现100%达标,稳居全国前列。进入“十五五”,国家对地表水考核体系进行了系统性优化调整,评价标准变了,水生态环境质量这道“考题”实则变难了。


断面“减优增劣”,指标从“好Ⅲ”到“优良”


“‘十五五’国家考核断面设置原则可概括为四个字‘减优增劣’”。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华太在新闻发布会上解释,在考核断面数量减少的同时,将部分群众身边中小水体、水质污染矛盾突出水体纳入了考核范围。

具体来看,四川国考断面由“十四五”的203个减少至151个,删减了65个长期保持Ⅰ、Ⅱ类的好水质断面,同时新增了13个断面——这些新增断面全部集中在群众身边中小水体和水质污染矛盾突出的水体。调整后,全省国考断面“十五五”好Ⅲ水质比例基数为96%,较“十四五”末下降了4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95.4%的优良率,实际上已接近96%的基数目标。

如果说断面调整是“换考场”,那么考核内容的升级就是“换考卷”。“十五五”水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由单一的“好III水质比例”调整为综合的“优良水体比例”,更加系统全面地反映水生态环境状况。

“考核方式的调整变化,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刘华太坦言,调整后,四川“十五五”初优良水体比例基数为90.7%,“十五五”末目标为96%,存在近6个百分点的差距,“可以说,‘十五五’期间,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考核的‘难度’和考核结果的‘含金量’都增加了。”


治理思路发生变化,从大江大河到房前屋后


比数据变化更值得关注的,是治理重心的转向。近期,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方案明确,群众身边水体是指与群众居住区域紧密相邻、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江河二级及以下支流和坑塘沟渠等。

“这些水体是最接地气、最贴近民生的环境单元,直接关系居住品质和生活体验,影响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可度,也是美丽四川建设最直观的评判标准。”刘华太介绍,这意味着,水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任务正从“江河里”搬到了“家门口”,离老百姓更近了。

如何精准施策,四川首先纵深推进碧水保卫战,全面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深入开展岷江流域总磷污染防治,加强长江黄河干流水质精准管控,推进水质不稳定小流域达标攻坚,强化汛期水生态环境监管及水华防控,压实各级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责任,进一步改善我省水环境质量,确保水生态环境状况稳居全国前列。

同时,深入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立足我省长江上游高海拔、生境异质性强、梯级闸坝较多的独特流域禀赋,持续加大水生态保护修复科研攻关力度,着力构建本土化、可落地的生态修复技术体系。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流域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高水平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推动形成可示范、可借鉴的修复成果。

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同步推进,四川将制定省级工作措施及分工方案,持续强化水污染源头治理,继续管好入河排污口,抓好工业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染源、养殖业污染源管控,大力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县乡黑臭水体治理、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乡村河湖库管护、小微水体排查整治五大攻坚行动,着力解决一批群众身边水体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推动水生态环境全面改善。

一系列治水举措层层落地,长远目标清晰明确。“我们要让水生态环境改变从‘十四五’‘看得见’到‘十五五’‘够得着’,从‘十四五’的‘可感’到‘十五五’的‘可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刘华太表示。

(省生态环境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