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两点论 四川日报 樊邦平 拍摄/剪辑 李海宁
宣传卖的是牛排,但实际卖的却是仿牛排;实体店已关闭,但依然在网上接单做餐饮……近日,某市市场监管部门通报了一批涉及食品安全的典型案例,但让广大消费者“大跌眼镜”的是,通报并未点明商家真实名称。此举引发网友热议:不点商家真名,怎么让大家“避雷”,怎么让市场放心,这种不敢点真名的通报,究竟是写给谁看?它的意义又在哪里?
这不是个案,笔者梳理多地的通报发现,不点名的食品安全通报竟广泛存在,它也似乎成为了一种“行业习惯”。
细究起来,食品安全典型案例通报不点商家真名,或许事出有因,如有的案件尚在审理中,未结案,不方便点名,又如有的是出于保护商家考虑,以保护市场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但在消费者看来,这种不点名的通报不仅起不到任何警示意义,反而会让大家产生多种猜测。
食品安全无小事,通报涉食品类典型案例的意义在于惩戒当事者、警示全行业、保护消费者,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认真对待,谨慎处之。如果案件尚在办结中,不方便透露商家信息,那不妨先让“子弹飞一会儿”,待到案件办结后,再如实公布商家信息也不迟,因为通报的生命力在于信息的精准和全面。如果情节轻微且商家及时进行了整改,通报可酌情简化信息,但即便如此,也绝不能模糊关键主体。
食品安全监管,贵在公开、赢在透明。唯有把真实情况摆到阳光下,把违法主体亮在公众前,我们才能以最严监管守护食品安全,让典型案例真正起到警示一片、规范一行、守护一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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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就应该零容忍。为啥一众国家在食品安全上做得近乎完美?那是因为商家根本承受不了弄虚作假的法律、经济代价。在这一点上,我们需要“拿来主义”,少一些遮遮掩掩。
点名才是真警示,遮面难服众。食品安全监管的公信力,不在于“留面子”,而在于“亮底子”。唯有阳光下的透明,才能晒出真正的安全底线。
食品安全通报隐去涉事主体,警示效果大打折扣。点名曝光才能震慑商家,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案例“曝光”,姓什名谁“隐藏”,企业保护好了,群众的利益谁来买单?
问题商家是谁,点出来,如果遮遮掩掩,市场监管部门就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