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刘佳

6月30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集中公布3起典型案例,涉及食品安全、商标侵权、特种设备安全三大领域,既有路边摊的“黑心调料”,也有卫浴行业的“贴牌生意”,还有危及生命的“无证施工”,直指民生关切的痛点。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全面压实安全生产和经营主体责任,全力打造安全稳定、规范有序、利企惠民的市场环境。

案例一

宋某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钵钵鸡”案

案情简介

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成华区某社区某路附近的“乐山钵钵鸡·重庆特色凉拌菜”摊位进行现场检查,委托第三方对部分菜品及原材料抽样检测。

经查

摊主宋某某在自己调制的“钵钵鸡”调料中违规加入亚硝酸钠用于防腐,其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钵钵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社会影响

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已被国家机关明令餐饮服务单位不得采购、贮存、使用。食品安全无小事,本案既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舌尖上的安全”零容忍,也再次警示路边摊、小作坊绝非“法外之地”,违规添加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仅违法甚至可能踩中刑事红线。

案例二

成华区瓦兰庭卫浴经营部销售侵犯“EAGO”注册商标专用权卫浴产品案

案情简介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眉山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意见书》,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调查。

经查

当事人在未经佛山市南海益高卫浴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委托第三方(已移送属地市场监管局查处)对台下盆加标“EAGO”商标,再与浴室柜组装后销售给仁寿县某卫浴店,共计113件、销售金额19万余元。经商标权利人辨认,涉案产品均为仿冒品。

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三项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0万元。

社会影响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即司法机关将不符合刑事起诉条件但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案件移送行政机关,确保“罚当其错”,使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切实堵塞“以刑免行、违法免责”的监管漏洞。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全链条溯源监管,压实上下游侵权主体责任,不仅对终端销售经营主体依法予以处罚,还深挖上游贴牌加工源头,构建“终端销售+源头制假”双向追责模式,对卫浴行业贴牌仿冒、以次充好的灰色链条形成精准打击,给同类经营者敲响警钟。

案例三

成都鑫精诚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经许可进行压力管道安装案

案情简介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安装压力管道的行为开展调查。

经查

当事人未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却于2024年7月起进场施工,为成都圆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装主蒸汽管道及分汽缸至100、101、102、103车间压力管道合计 259.7米,安装费用64335元。因成都圆大认为其违反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未支付工程款,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未经许可进行压力管道安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的规定,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责令其三个月内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万元。

社会影响

本案的查处,不仅有效倒逼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消除泄漏爆炸重大安全隐患,而且形成强力震慑,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效果,有效提升了辖区同类企业安全合规意识,使其纷纷自查资质,规范管道安装流程,主动报备施工监管,营造了守法经营、从严监管的特种设备安全治理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