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史晓露

6月26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财政厅联合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省级财政支持职业教育服务建圈强链“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试点奖补办法》(下称《办法》),其中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学校开展全日制“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对培养合格、由合作企业落实就业并缴纳社保的学生,按照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给予学校奖补

据介绍,《办法》紧密衔接《职业教育服务建圈强链“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试点工作方案》,统筹教育、经信、人社等领域资金,建立专项奖补机制,全力支持学校、产业园区、企业三方协同推进“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精准赋能人工智能、航空航天、先进材料3条重点产业链人才供给,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产教融合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生均奖补,夯实订单育人财力补助。依托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学校通过“揭榜挂帅”“订单班”“冠名班”等开展全日制“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对培养合格、由合作企业落实就业并缴纳社保的学生,按照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给予学校奖补,由学校用于开展“订单式”培养相关工作。

二是活动后补,助力校企供需对接渠道。依托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聚焦产业园区供需对接职能,支持园区组织企业与高校开展重点产业链专业人才培训等供需对接活动,对实施成效较好的供需对接活动,按照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由园区用于弥补对接活动相关成本。

三是培训直补,减轻企业人才培养成本。依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支持企业根据行业发展和人才需求,通过定制课程、订单培养等方式对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纳入省本级职业技能示范培训“揭榜挂帅”项目的企业,按照省级统一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予以补贴,补贴资金由企业自主开支使用。

据悉,省级财政将以“订单式”人才培养奖补为抓手,持续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切实促进教育服务建圈强链“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试点工作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