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两点论 邹万明

近日,一则“关于严禁在滁州水果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引发网络关注。该通知由长三角地区规模最大的果品批发市场——浙江嘉兴水果市场发布,核心内容是禁止入驻商户及其亲属在安徽滁州水果市场从事任何经营活动。违者将面临解除合同、收回相关经营权、没收租金保证金、取消经营权利等处罚。

对此,网友纷纷质疑:“这是搞垄断啊!”有人认为,这样的通知不仅跨省管辖,还限制商户及其亲属经营选择权,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为何会发出这样的通知?原来,5月22日,滁州水果市场正式开业运营,据称这是皖东地区规模最大的专业水果批发市场。由于两地相距较近,这让嘉兴水果市场感受到了竞争压力,情急之下搞出一个有我无他的“二选一”来。

很明显,嘉兴水果市场这一做法违法违规——既违反反垄断相关法律,也违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中央明确要求,“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嘉兴水果市场这样明目张胆地“堵”和“卡”,纯属跳出来讨“打”。

5月24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了嘉兴水果市场主体公司,并督促整改。该局表示将加强核查,规范企业竞争行为,切实维护市场公平有序发展环境。嘉兴水果市场主体公司也发布声明,向社会郑重道歉,并决定正式收回该通知。

新市场开业,竞争加大是难免的。但面对竞争的方式应是更好的服务、更高的效率,而不是“有我无他”的打压。诚如网友所言:竞争来了,怕没有用,堵也没有用。真正的竞争力,靠的是更好的服务、更优的环境、更低的成本、更贴心的保障。否则,寒了商户的心,再大的市场,也留不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