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廉政瞭望全媒体记者 王巧捧
“监管对象范围扩大了,这意味着,一个在国企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无论是不是党员、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只要他实际掌握国企的经营管理权,就要接受同样的廉洁约束。”2月28日,修订后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正式印发,这是该规定自2009年颁布以来,时隔17年的首次系统性修订,谈到新规对适用对象的拓展,驻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这样对廉政瞭望记者说。
新规颁布至今已过去近三个月,从纸面到落地,这场被业内称为“全面制度升级”的修订,究竟给国企监督带来哪些变化?连日来,记者走进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以下简称九洲集团)、东方电气集团、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以下简称四川省商投集团)等多家国有企业进行了深入调查。
东方电气集团的供应商廉洁风险管控平台。
监管对象更明确,“负面清单”更全面
新规发布后,驻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很快组织了一次专题学习。他们发现,按照新规,国企监管范围从过去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扩展到“全资企业”和“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监管对象从“领导班子成员”延伸至“高级管理人员”。“不仅要盯着你的身份,还要看你手里掌握的权力。”驻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说。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就此新规答记者问中提到,在领导人员方面,列入上级党组织管理或者由本企业党组织管理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此次修订对适用范围作出的进一步拓展,主要考虑是这些高级管理人员也掌握重要经营管理权,加强对他们的管理监督有利于贯彻全面从严的要求,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企业发展稳定。
如果说监管范围的扩大解决了“管谁”的问题,那么行为标准的细化则回答了“管什么”和“怎么定性”的问题。
新规对原有行为规范进行扩充调整,分类列出禁止性规定,涵盖滥用职权、利用职权谋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特定关系人谋利、盲目追求政绩、违规选人用人、搞“四风”7个方面,每个方面又以“负面清单”方式列明了典型表现,共58种。
其中,新规新增“盲目追求政绩损害国家利益”的禁止规定。驻四川省商投集团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副主任杨飞表示,这让此前发现的问题有了更明确的制度依据,“我们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有的问题根源在于个别下属企业领导人员想出政绩的冲动,给国资国企造成重大损失风险。比如,有的企业为了让业绩看起来更‘漂亮’,可能会突击开展一些非必要的业务,个别甚至是虚假贸易,随之而来的则是经营风险增加。”
杨飞举了一个例子,在对一个下属企业重点项目开展廉洁风险排查中,他们发现负责该项目的企业领导人员随意简化或绕过必要的审核与风控程序,结果后期在工程结算等方面产生了一些纠纷。“不顾客观实际盲目追求进度,忽视刚性的制度规范要求,是一种典型的错误政绩观!”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上述问题这样定性。
在驻四川省商投集团纪检监察组看来,新规提供的“负面清单”,是一份全面的、可对照、可操作的行为指南,在一系列专项检查和整治中正在发挥效力,让监督工作更精准。
该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关于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集中整治中,排查了1250余人,不仅包括集团总部部门正副职、二三级企业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还延伸到了他们的配偶、子女等特定关系人。
从排查清单上可以看到,上面逐项列明:有无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有无搞有偿中介?有无在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或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中投资入股?有无违规兼职取酬?近亲属有无上述行为?
为了更准确地找出这些问题的答案,四川省商投集团通过工商信息等数据平台,对排查对象进行穿透性筛查,最终确认了12个问题,涉及违规持股、兼职不规范等,其中3件转为问题线索,已立案1件1人。
调查人员介绍了一个典型案例:一家下属公司与该公司一名高管家属任职的民营企业之间存在业务往来,有优亲厚友倾向,最终,相关人员被组织约谈提醒。
信息化手段,穿透重重迷障
如果说前两个变化是制度层面的优化,那么另一个变化则直接重塑了监督手段。《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首次写入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开展穿透式监督,极具现实针对性。
在东方电气集团的供应商廉洁风险管控平台上,记者看到屏幕上饼状图、柱状图密集排列,分别展示着监控数据总体情况、各二级企业登记与处置数量、涉案金额等。
这个平台于今年3月下旬正式上线运行。驻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干部告诉记者,一个月内,他们已录入2019年1月以来全部问题供应商数据,共466个,以后发现新的问题供应商也会及时录入。
最引人注目的是页面最上方用醒目的黄色、绿色等色块标注着一些关键信息:涉问题线索最多的供应商是哪家,违规违法行为次数最多的供应商是哪家。平台不光是把这些问题供应商列出来,它还贯通了集团公司的合格供应商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系统,如同建成了一个智慧中枢。
这个智慧中枢有什么威力?过去,有的问题供应商被处置后,通过“改头换面”,很可能重新出现在集采平台上;有的被集团所属一家单位“拉黑”后,又成为另一家单位的供应商。这些隐蔽操作,靠人工几乎不可能发现,但数据贯通之后,系统会自动识别、自动预警。据介绍,平台能够自动发现6类隐蔽、复杂的违规行为,还能发现集团所属企业对问题供应商处置不当的情况——比如哪个单位对问题供应商拖着不处理,或者处理畸轻。
“这就形成了一种倒逼机制。”驻该集团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说,“企业如果对问题供应商处理不到位,一经通报,就会让企业党委重视起来,推动解决。”
在九洲集团,技术手段的应用选择了另一个切口——差旅和招待报销。
今年4月,九洲集团的差旅招待全流程数字监督体系正式“上岗”。集团纪委拥有最高查看权限,可以监督所有部门及下属单位的差旅、业务招待费用报销,但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不直接干预日常经营业务。正如九洲集团纪检干事张槐洋所说:“我们集团纪委强调‘无感’监督,既进行全面监督,又不影响企业生产。”
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实现监督效力的倍增。有的国企纪检干部透露,有了新规的推动,他们已经在筹建更大的智慧监督平台。
协同监督,从“单兵作战”到“主动联手”
新规明确提出构建“大监督体系”,推动各类监督从“单兵作战”向“体系协同”转变。这意味着协同监督不再是“自选动作”,而是制度层面的硬性要求。
驻四川省商投集团纪检监察组运用协同监督解决了跨省办案难的问题。该集团有大量跨省的大宗贸易业务,有时会涉及在外省调取银行承兑汇票、对公账户流水、法院判决书等事项,但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文书在外省认可度低,跨省办案难度较大。为解决这一难题,他们依托四川省纪委监委,向相关外省纪委监委发函,一次覆盖多个地市,并同步加强“点对点”沟通。去年以来,他们成功调取1000余条省外银行承兑汇票信息、30余个对公账户流水、近10份外省法院判决书,平均节省调查时间2周以上,全年节省工作经费30万元以上。
在协同监督方面,九洲集团曾探索主动邀请地方纪检专业力量上门,以地企协作的形式,对企业开展“体检”。这一模式自2023年起运行,“但今年新规实施以来,如何对接好新规要求,完善协作督查模式,我们还在进一步研究细化中。”张槐洋对记者表示。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新规出台以来,国有企业在内部监督的协同上更加系统化。以九洲集团为例,针对过往监督力量分散、存在信息孤岛等痛点,集团依托已建立的“五位一体”大监督体系,在新规指引下迅速实现机制升级。通过实施分片联系协作制,将集团全域分为3个片区,由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分片包干”。各室统筹片区内的审计、财务等力量,通过下沉督导,将监督探头直插一线。这种“网格监督、责任到人”的模式,让监督从“各守一摊”变为“联合作战”。
在东方电气集团,协同监督正在内化为各种监督力量以及职能部门的行动自觉。
驻该集团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讲述了最近的一个例子:集团公司的供应链管理部发现,有员工在供应商“供方扩源”过程中,接受供应商宴请,可能影响正常公务,供应链管理部主动将情况转给派驻纪检监察组,请他们研判是否构成违纪线索。该负责人感慨,此前多年,都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向业务部门提示一些问题线索,如今,大家良性互动了。“现在职能部门跟我们联系非常紧密。这说明大家意识到,监督是在帮助他们规避风险、保护发展。”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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